H-1B短期工作签证

简介

     H-1B签证是一种授予被美国雇主雇用的外籍专业人士在美国从事短期工作的非移民签证。H-1B签证的申请人是美国雇主,受益人是外籍专业人士。

    美国雇主是指任何美国的个人、合伙组织、公司、学校、教育机构等。只要这些雇主在美国联邦税务局(IRS)登记纳税。

    外籍专业人士是指:具有学士学位以上之文凭,而进入所从事的行业以拥有该学位为基本条件者。例如,取得电脑学士学位而从事程序分析员的工作,即符合规定。如果受益人士所获得的学位是外国大学所颁发的,则应与美国大学所颁给的学位有同等资格(这需要美国有关机构的评估)。如果受益人完成了两年以上的专科教育,加上五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亦被认为属专业人才。

    持有H-1B的专业人士可以在美国最长工作3年,H-1B签证期满后可以延期,(最长不超过3)。因此,一般来说,外籍专业人士可以持有H-1B身份在美国工作最长至6年。H-1B 签证持有人若在美国住满六年的最高期限,必须离开美国至少一年,否则不得再申请 H L 签证入境美国。

H-1B 申请程序及费用

    H-1B签证申请可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1) 获得由美国雇主提供的工作;

2) 向联邦劳工部查询薪资是否符合标准;

3) 向劳工部申请劳工纸;

4) 完成移民局的 H-1B 表格,包括一封雇主的申请信;

5) 向移民局递交H-1B申请。申请表要寄到移民局 California, Nebraska, TexasVermont四大移民中心,申请人按其地点,寄案件到管辖本地区的移民中心。

    目前,一个新的 H-1B 申请,移民局规费总共$1,130。雇主必须付其中$1,000,而 H-1B 工人付$130。自200161日起,H-1B申请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多付$1000的“加急费”,要求移民局加速审理案件,移民局应在15天内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

家属的签证

    持有 H-1B 的专业人士的家属可获 H-4 签证进入美国。H-1B专业人士的家属包括其配偶及其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H-4 签证可与 H-1B签证同时申请。持有 H-4 签证的家属在其符合特定条件时,可转换成其他非移民身份。例如,作为学生H-1B 专业人士的配偶或子女可转换成 F-1 身份;或者,H-1B专业人士配偶的雇主也可为其配偶申请 H-1B 的身份。持有 H-4 签证的家属可以以 H-4身份在学校就读;然而,他们仍可以申请以F-1 J-1的身份读书尽管他们同时具有 H-4 的身份。持有 H-4 签证的家属在美国不能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如果需要工作,必须通过转换成其他可工作的非移民身份而获得移民局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