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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移民
简介
劳工移民是指以在美国工作为基础的工作移民。申请人一般是美国雇主,受益人是外籍:杰出人才、跨国公司主管、杰出教授和研究员、有特殊才能的专业人才、拥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以及熟练技术劳工等。
劳工移民分为三类:
第一优先包括以下三种外籍人才:
- 跨国公司主管
(要求:受益人在过去三年中为跨国公司美国境外的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受益人在境外的职位是公司高级主管,
来美国从事的职位也是高级主管。);
杰出教授及研究员(要求:受益人必须有三年或三年以上的教学或研究经验,获得美国雇主提供的从事对口教学或研究的工作。);
杰出人才(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等领域有杰出才能的杰出人才)。
第一优先的劳工移民申请无需向劳工局申请劳工证。其中,第 1、2种申请都必需由美国雇主提出,第3种杰出人才申请可由本人直接提出。
第二优先包括以下两种外籍人士:
- 特殊人才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特殊人才);
高学历人才(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
第二优先的劳工移民申请都要求获得美国雇主提供的工作,并向劳工局申请劳工证。不过,依据“国家利益”豁免原则,某些外籍人士可直接由本人申请第二优先劳工移民,而无需获得美国雇主的工作及申请劳工证。
第三优先包括以下三种外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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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学士学历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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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验的熟练技术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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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经验的工人。
厨师、保姆等其他不符合第一、第二优先的外籍人士都可由美国雇主提出申请第三优先移民。
本所在劳工移民的申请(特别是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和跨国公司主管移民申请)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询问有关详情请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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